達爾文給本能行為所下的定義是可遺傳的複雜反射,是神經系統對外界刺激所作出的先天的正確反應,這種反應已構成整個動物遺傳結構的一部分。本能行為同動物的其他特徵一樣是通過自然選擇而進化來的,是在長期進化過程中形成的。而本能行為是在"本能理論"裡面,指一種先天的複雜的行為方式,它是由一組可被清晰劃分的基本行為組成的:本能運動;本能運動的同義詞是遺傳協調。1937年康拉德·洛侖茲首次提出一種理論,其中認為這種本能行為是有所謂的鑰匙刺激引起的,而且只要內在的動機一直存在,行為就會持續下去。
本能行為:組成,包括,動性,趨性,固定行為型,歷史,